(2026)粤0113执异423号陈巧技案外人异议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27 17:01:38 来源:
(2026)粤0113执异423号
黄春园: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被执行人黄春园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异议人(案外人)陈巧技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确认异议人为3251号案中的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498号第一期3幢4座304房产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人,在执行时采用带租拍卖的方式。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复议申请书,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6)粤0113执异423号复议申请书。陈巧技于2026年7月23日向本院提交《复议申请书》,请求撤销(2026)粤0113执异423号执行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