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13执943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30 16:13:05 来源: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广州市番禺区鑫庆服装辅料商行与被执行人李峻华、广州市格上服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被执行人:广州市格上服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坑头村永宁大道东白岗新区二街6号2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583368711A。
被执行人:李峻华,男,1974年2月25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小河镇土庄村西头)无法直接送达法律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你在收到上述文书后,立即履行(2025)粤0113民初11088号判决书确定的全部义务并承担本案执行费。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