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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粤0113执944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30 16:14:50 来源:

2026)粤01139440

陈赛红、深圳市南泰实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与被执行人陈赛红、深圳市南泰实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被执行人:陈赛红,女,1974812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永荣路3号万科星城名邸E504

被执行人:深圳市南泰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东方社区大田洋工业区田洋七路6B栋厂房101.201.301A,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67589930P)无法直接送达法律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你在收到上述文书后,立即履行(2025)粤0113民初10171号判决书确定的全部义务并承担本案执行费。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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