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13执1068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30 17:02:48 来源: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南支行与被执行人李武钊、邓春婵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被执行人:李武钊,男,1982年7月28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民乐村南三队6号;被执行人:邓春婵,女,1984年2月10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民乐村南三队6号)无法直接送达法律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你在收到上述文书后,立即履行(2025)粤0113民初21055号判决书确定的全部义务并承担本案执行费。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