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熊莎莎、郑雪荣、严新焕与被执行人广州市洲山贸易有限公司、黄锡山、潘伟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24)粤0113执恢1795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03 17:44:37 来源:
潘伟雄:
申请执行人熊莎莎、郑雪荣、严新焕与被执行人广州市洲山贸易有限公司、黄锡山、潘伟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粤01民终29717号和(2023)粤0113民初1745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院以(2024)粤0113执恢1795号立案执行。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你立即履行上述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并承担本案执行申请费,以及依法书面向本院申报当前及本公告发出之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