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3执5213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04 18:00:58 来源:
案件当事人及其他案外人: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广州市番禺区大石源安五金电器经营部与被执行人李海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粤0113执5213号,拟向李海康发放案款13138.21元。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人:方燕云 联系电话:020-39122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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