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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0113执4963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06 18:09:40 来源:

2025)粤01134963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申请执行人:马艳红、马艳华、马洁红

被执行人:马灿成

关于申请执行马艳红、马艳华、马洁红与被执行马灿成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对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里仁洞村马庄中心 1 街西 7 2 横巷 1 号房屋(登记产权人马灿成、马洁红、马艳红、马艳华,产权证号分别为 07088323070883220708832107088320)进行司法拍卖,拍卖成交价为2557140元。上述款项扣缴本次执行费27971.40元、支付深圳市简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辅助拍卖费25571元、支付申请执行人马艳红垫付的评估费3004.50元。剩余款项 2500593.10 元分配如下:支付买受人马洁红垫付的税费35799.96元,马艳红、马洁红各分配得666824.82元,马艳华分配得 646367.70马灿成分配得481822.80元,剩余2953元作为马灿成支付给马艳红、马艳华、马洁红的诉讼中产生的评估费。

本院对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里仁洞村马庄中心1街西72横巷2号房屋(登记产权人马柱垣,产权证号 0973378)进行司法拍卖,拍卖成交价 3117040 元。上述款项扣缴本次执行费33570.40元、支付深圳市简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辅助拍卖费31170 元、支付买受人李坤妍垫付但应由马柱垣负担的税费93511.20元、支付申请执行人马艳红垫付的评估费3004.50元后剩余款项 2955783.90元按照马艳红、马艳华、马洁红各占五十分之十三即 768503.81元,马灿成占五十分之十一即650272.47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二〇二六年八月六日

联系人:黄杰波、叶锐光      联系电话:020-39122796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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