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13执7765号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07 17:12:25 来源:
(2026)粤0113执7765号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关于申请执行人蔡昊霖与被执行人广东晓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案号(2026)粤0113执7765号。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广东晓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5日已向申请执行人蔡昊霖支付工资等款项合计23243.36元。因被执行人未及时告知本院该支付情况,本院于2026年6月10日向被执行人发放的执行款中重复计算了该23243.36元。本院告知申请执行人情况后,其于2026年6月29日已将23243.36元回转至本院账户。现拟向被执行人广东晓餐科技有限公司退回上述多缴交案款23243.36元。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二〇二六年八月七日
联系人:谢炉娆 联系电话:020-39122756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