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2025)粤0113执11999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11 17:34:43 来源:

2025)粤011311999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被执行人武建一、广州有啦贸易有限公司、庞心英公证债权文书一案,公开拍卖了被执行人庞心英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汉溪大道东100号卡奥路316401房产,得款1748435元。拟深圳市简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放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17484元,向买受人朱立荣发放其已垫付应由被执行人庞心英承担的房产过户所涉税费52453.05元,转作本案执行费19884.35元,向被执行人庞心英发放预留住房租金补贴166320元(先行发放住房租金补贴50000元,余下116320元待庞心英腾空房屋并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后再发放),向房产抵押债权人及本案申请执行人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发放应优先受偿抵押债权1492293.6元。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一日

Copyright 201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All rights reserved.
番禺区人法院 邮箱: gzpyfy@gz.gov.cn
本网站所有信息,均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