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13164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11 17:53:49 来源: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南支行、被执行人张海婷、案外人深圳市简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5)粤0113执13164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南支行。
被执行人:张海婷。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南支行与被执行人张海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拍卖张海婷名下位于南沙区南沙街心意一街6号404房的房屋,得拍卖款512720元。现拟从房屋拍卖款中为被执行人张海婷及其父母张文诚、练秀群,子女钟恬恬、钟皓彬5人保留8年的租金合计108000元,向拍卖辅助机构深圳市简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网络司法拍卖辅助费5127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联系人:何俊燊 联系电话:020-39122583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