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13执183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13 17:53:58 来源: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与被执行人殷晓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开拍卖了被执行人殷晓乐名下坐落于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南沙碧桂园翠畔轩翠畔八街5号1003房,得款640000元。拟向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发放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6400元,转作本案诉讼费18436.26元,转作本案执行费8800元,向房产抵押债权人即本案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发放应优先受偿抵押债权606363.74元(优先退作申请执行人代垫的公告费350元)。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