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13执1240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0 15:22:33 来源:
宋景光: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被执行人宋景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被执行人:宋景光,男,1994年11月18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廉江市良垌镇蟹地村81号101房)无法直接送达法律文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你在收到上述文书后,立即履行(2024)粤0113民初12248号判决书确定的全部义务并承担本案执行费。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