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13执1242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0 15:24:16 来源: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卢婷婷与被执行人南京盛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盛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被执行人:广东盛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梅州市梅江区金山街道芹洋花园S065商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400MA5374Q974;被执行人:南京盛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188号9-C,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2MA1R86YC8L。)无法直接送达法律文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你在收到上述文书后,立即履行(2025)粤0113民初12210号判决书确定的全部义务并承担本案执行费。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