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13执1320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0 15:40:38 来源: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支行与被执行人刘元元、广州禧易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被执行人:广州禧易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天河区迎新路6号1栋401室-E80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Y8ANP68;被执行人:刘元元,女,1985年11月28日出生,汉族,住广州市白云区江岸大街13号1806房)无法直接送达法律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你在收到上述文书后,立即履行(2025)粤01民终24211号判决书确定的全部义务并承担本案执行费。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