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2109号拍卖裁定公告
(2025)粤0113执2109号之一
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
关于申请执行人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州路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阳江市润信置业有限公司、广东蕉岭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奥园集团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粤 0113 民初 19128、19130、19136、19141 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第二百五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拍卖、变卖被执行人阳江市润信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阳江市江城区中洲大道8号阳江奥园1幢6层603房、1幢7层703房、1幢9层903房、1幢18层1801房、1幢20层2004房、1幢21层2104房、1幢22层2203房、1幢22层2204房、1幢23层2303房共九套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粤(2017)阳江市不动产权第0022818、0022822、0022830、0022864、0022875、0022879、0022882、0022883、0022886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联系人:黎法官 联系电话:020-39122553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