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2109号案询价结果公告
(2025)粤0113执2109号
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
关于申请执行人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州路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阳江市润信置业有限公司、广东蕉岭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奥园集团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本院已对被执行人阳江市润信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阳江市江城区中洲大道8号阳江奥园1幢6层603房、1幢7层703房、1幢9层903房、1幢18层1801房、1幢20层2004房、1幢21层2104房、1幢22层2203房、1幢22层2204房、1幢23层2303房共九套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粤(2017)阳江市不动产权第0022818、0022822、0022830、0022864、0022875、0022879、0022882、0022883、0022886号]进行了网络询价,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询价价值分别为396625元、396625元、396625元、336630元、397918元、397918元、396625元、397918元、396625元,京东大数据评估询价平台询价价值分别为428346.62元、429009.15元、447168.74元、375920.92元、430941.29元、430274.77元、428197.93元、429608.24元、427533.57元。本院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参照上述结果平均值分别为412485.81元、412817.08元、421896.87元、356275.46元、414429.65元、414096.39元、412411.47元、413763.12元、412079.29元对财产作强制变价处理(第一次拍卖保留价不低于参考价70%;如第一次拍卖因无人出价而流拍,以第一次拍卖保留价下调不超过20%进行第二次拍卖)。如你对该评估的财产价值有异议,需在收到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如未按时提出,则按该评估结果作为参考价作进一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联系人:黎法官 联系电话:020-39122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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