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13执7411号拍卖裁定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0 18:02:11 来源:
戴妮辰:
关于申请保全人张建杰与被保全人戴妮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4)粤0113民初2146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未在限定期限内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戴妮辰名下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102号2114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850049522号]。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