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2026)粤0113执7411号拍卖裁定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0 18:02:11 来源:

2026)粤01137411

戴妮辰

关于申请保全人张建杰与被保全人戴妮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4)粤0113民初21463《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未在限定期限内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戴妮辰名下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1022114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850049522]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日

 

 

Copyright 201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All rights reserved.
番禺区人法院 邮箱: gzpyfy@gz.gov.cn
本网站所有信息,均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