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1453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21 17:58:17 来源:
申请执行人王坚涛、被执行人邓芳、刘义标、案外人深圳市简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5)粤0113执1453号
申请执行人:王坚涛。
被执行人:邓芳、刘义标。
申请执行人王坚涛与被执行人邓芳、刘义标借款合同纠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拍卖被执行人邓芳、刘义标名下位于番禺区市桥街康乐园5街7座301的房屋及位于韶关市始兴县马市镇马顺横街3号建鑫大厦07号商铺,得拍卖款1280908元、123608元。现拟从拍卖款中向拍卖辅助机构深圳市简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网络司法拍卖辅助费14045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联系人:何俊燊 联系电话:020-39122583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