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13执4977号询价报告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4 16:15:00 来源:
(2026)粤0113执4977号
刘新华: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与被执行人赵雅萍、刘新华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中,委托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6日对刘新华所有的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自在城市花园自在华庭3座501房产作出《询价报告》,评估上述房产的价值分别为人民币1977251.73元、2391644元。因被执行人刘新华(刘新华,男,1978年12月30日出生,汉族,住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666号自在华庭3座501,公民身份号码42108319781230XXXX)下落不明,现将该《询价报告》公告送达,如对评估报告存有异议,请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