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2026)粤0113执4977号询价报告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4 16:15:00 来源:

2026)粤01134977

刘新华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与被执行人赵雅萍、刘新华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中,委托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2686日对刘新华所有的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自在城市花园自在华庭3501房产作出《询价报告》,评估上述房产的价值分别为人民币1977251.732391644。因被执行人刘新华刘新华,男,19781230日出生,汉族,住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666号自在华庭3501,公民身份号码42108319781230XXXX下落不明,现将该《询价报告》公告送达,如对评估报告存有异议,请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

特此公告。

zdqz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Copyright 201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All rights reserved.
番禺区人法院 邮箱: gzpyfy@gz.gov.cn
本网站所有信息,均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