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15561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24 17:52:19 来源: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关于申请执行人黄春花与被执行人彭广州、林秀彪、林奇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林秀彪名下存款人民币40020.07元,被执行人林秀彪向本院提交保留最低生活费申请书,本院将保留2025年8月-12月的最低生活费共5000元。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联系人:胡宇亮、熊招华 联系电话:020-39122597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