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13执12114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25 17:16:34 来源: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关于(2026)粤0113执12114号杨思婷与张镇生、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生美发店(个体工商户)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案申请执行人杨思婷曾用名为杨道,现退杨思婷的曾用名杨道2773元。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