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13民初29646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31 17:44:45 来源: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6)粤0113民初29646号原告邵科学与被告刘红春、山东金仕源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一案
(2026)粤0113民初29646号
山东金仕源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的(2026)粤0113民初29646号原告邵科学与被告刘红春、山东金仕源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开庭传票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原告诉请本院判令:一、请求被告一次性偿还欠款金额:12844元;二、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利息金额:381.09元(利息从2025年01月24日暂计至2026年1月20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计算,实际计算至判决履行之日止),合计13225.09元;三、请求法院主张案件胜诉后由被告承担本案支出的全部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八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6年10月13日下午15:00在本院第二十四审判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