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13执14214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01 17:34:55 来源: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梁燕妹与被执行人林家栋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过程中,被执行人林家栋自缴案款830元。后被执行人林家栋已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全部债务。故上述款项在扣除执行费350元后,余款480元被执行人林家栋。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二〇二六年九月一日
联系人:丁助理 电 话:020-39122551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