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13执3585号之一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03 17:07:06 来源:
(2026)粤0113执3585号之一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申请执行人: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被执行人:王帅。
关于申请执行人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与被执行人王帅公证债权文书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6年6月26日依法拍卖被执行人王帅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朝阳东路72 号5 栋802 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 07040378 号]得款2201685元,其中支付深圳市简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辅助拍卖费用22017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联系人:黄杰波、叶锐光 联系电话:020-39122796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