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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粤0113执34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03 17:08:12 来源:

2026)粤011334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申请执行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被执行人:李慧莹、徐伟强

关于申请执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被执行李慧莹、徐伟强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已拍卖被执行人李慧莹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西城路 3 街西兴苑 7 幢西梯 604 的房屋[不动产权证号: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 07213420 ]得款 423033,其中为被执行人李慧莹一家在房屋拍卖款中保留租金共计69120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日

联系人:黄杰波、叶锐光      联系电话:020-39122796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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