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13执恢473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03 17:17:16 来源:
(2026)粤0113执恢473号
被执行人:杨天朗。
案外人: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关于本院执行被执行人杨天朗罚金一案,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委托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被执行人杨天朗名下粤 E6904L 号牌小型汽车,以人民币 28185 元的价格成交。现需支付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司法辅助工作费282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日
联系人:刘小娟 联系电话:020-39122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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