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3执1740号、2439号、2440号、2444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03 17:51:10 来源:
(2024)粤0113执1740号、2439号、2440号、2444号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关于(2024)粤0113执1740号、2439号、2440号、2444号广州盛鑫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云浮市新海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博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州盛鑫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与广东仟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四案,现由于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向本院发出参与分配函,参与分配本系列案案款的分配,现支付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1960961元。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二〇二六年九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