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13执7458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03 17:53:49 来源: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关于申请执行人曹天成与被执行人彭振杰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本院已委托广东卓越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被执行人名下番禺区洛浦街沿沙东路63号地下室439号的价值,评估服务费为1000元,故应向案外人广东卓越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发放评估费1000元。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联系人:胡宇亮、熊招华 联系电话:020-39122597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