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13执14771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07 17:26:28 来源:
(2026)粤0113执14771号
申请执行人曹某、被执行人曹光亮、案外人陈惠艳:
本院申请执行人曹某与被执行人曹光亮抚养费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到被执行人曹光亮53090元。因曹某为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陈惠艳申请代领本案执行款。
现将本案执行到位的执行款53090元退付给案外人陈惠艳。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二〇二六年九月七日
联系人:邓海峰 联系电话:020-3912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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