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恢1438号案执行分配方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8 17:03:59 来源:
(2025)粤0113执恢1438号
被执行人林伟明: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孔文锋与被执行人林伟明不当得利纠纷一案过程中,已扣划被执行人的款项6480元。其中本院(2024)粤0113执543号案已对执行到位款项进行分配,两案未受偿债权本息比例为52.9%、47.1%,根据上述各债权人案件的债权,结合执行到位款项不足以清偿各债权人普通债权的情况,本案执行到位款项继续按上述比例发放(债权人关耀威本次分配金额6480元×52.9%=3427.9元,债权人孔文锋本次分配金额6480元×47.1%=3052.1元)。上述款项由各案扣除执行费后分别退付各债权人。各债权人和被执行人如有其它意见或异议,可在十五天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提交,本院将按照上述方案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九月八日
联系人:黎智涛法官 联系电话:020-39122553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