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13执恢28号案拍卖裁定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8 19:52:08 来源:
关于申请保全人蔡福醒与被保全人莫惠仪、梁伟强、莫仲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2)粤01民终457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未在限定期限内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莫仲仪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汇景大道60号9座303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02291号]。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