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13执14612号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14 16:46:30 来源:
案件当事人及其他案外人: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联虔成机械配件经营部与被执行人彭学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粤0113执14612号,已执行到位1013.43元。因申请执行人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联虔成机械配件经营部是个体工商户,故本案执行到位的案款在扣除案件执行费50元后,余款963.43元拟向申请执行人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联虔成机械配件经营部的经营者黄云弟发放。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四日
联系人:方燕云、陈清舒 联系电话:020-39122675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