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13执14224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18 16:29:07 来源: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关于(2026)粤0113执14224号王林江与广州念科金属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案已足额,现退回广州念科金属有限公司541元。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