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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0113执5341号之一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18 17:49:10 来源:

(2025)粤0113执5341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被执行人何剑荣、莫益春、案外人深圳市简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与被执行人何剑荣、莫益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拍卖了被执行人何剑荣、莫益春名下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办事处常教社区居民委员会世纪路 8 号万科沁园4 座 2201 号的房地产。产生的拍卖辅助费用为7265元。

现将拍卖辅助费用7265元退付给案外人深圳市简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联系人:邓海峰      联系电话:020-39122537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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