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2025)粤0113执14915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18 18:00:48 来源:

2025)粤011314915

申请执行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被执行人戴蔚、付明晖、钟凌华、蔡洪芳、案外人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院申请执行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与被执行人戴蔚、付明晖、钟凌华、蔡洪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拍卖了被执行人付明晖名下付明晖名下位于广州市黄埔区盛凯二街5504 房的不动产。产生的拍卖辅助费用为13540元。

现将拍卖辅助费用13540元退付给案外人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七日

联系人:邓海峰      联系电话:020-39122537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Copyright 201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All rights reserved.
番禺区人法院 邮箱: gzpyfy@gz.gov.cn
本网站所有信息,均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