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14915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18 18:00:48 来源:
申请执行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被执行人戴蔚、付明晖、钟凌华、蔡洪芳、案外人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院申请执行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与被执行人戴蔚、付明晖、钟凌华、蔡洪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拍卖了被执行人付明晖名下付明晖名下位于广州市黄埔区盛凯二街5号504 房的不动产。产生的拍卖辅助费用为13540元。
现将拍卖辅助费用13540元退付给案外人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联系人:邓海峰 联系电话:020-39122537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