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13执6893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20 17:43:02 来源: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关于申请执行人黄汶贤、黄健贤与被执行人黄锐红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已扣划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人民币31672元,被执行人向本院申请保留最低生活费并提供病历、银行流水佐证,故应保留2025年10月至2026年6月的最低生活费16425.24元。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联系人:胡宇亮、熊招华 联系电话:020-39122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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