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13民初21339号裁定书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3 11:29:14 来源:
(2026)粤0113民初21339号原告吴穗穗诉被告梁海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2026)粤0113民初21339号
梁海彬:
本院受理原告吴穗穗与被告梁海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梁海彬,男,汉族,1985年02月27日出生,住广东省信宜市朱砂镇佛水大田湾村4号,公民身份号码440921198502275434 )送达民事裁定书,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粤0113民初2133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准许原告吴穗穗撤诉。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