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恢2261号案拍卖裁定及通知书(送达询价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4 15:43:26 来源:
(2025)粤0113执恢2261号
蔡彦彦:
关于申请执行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与被执行人广州卡枚拉珠宝有限公司、蔡彦彦、许皓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因被执行人蔡彦彦(被执行人:蔡彦彦,女,1984年6月24日出生,汉族,住广州市白云区倚水一巷11号2602房。)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现向被执行人蔡彦彦公告送达以下文书:
一、(2025)粤0113执恢226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蔡彦彦名下坐落于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南浦环岛西路 29 号 22 座 102 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 07038158 号]。
二、(2025)粤0113执恢2261号之一通知书,通知如下:本院已对被执行人蔡彦彦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南浦环岛西路 29 号 22 座 102 的房产进行了评估,现向你送达京东大数据评估询价平台(网询号:jdbdhouse2026091000735 号)、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阿里拍卖网询 2026091001690223 号)贰份《网络询价报告》。上述贰份询价报告,京东平台询价结果为 2056016 元、阿里平台询价结果为 1706323.2 元,经计算,平均价为 1881170 元。如你对该评估的财产价值有异议,需在收到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如未按时提出,则按该评估结果的平均价作为参考价作进一步处理。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