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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粤0113执2794号拍卖裁定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4 15:49:15 来源:

(2026)粤0113执2794号之一

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

关于申请执行人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与被执行人陈祥彬、刘小兰公证债权文书一案,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作出的(2025)粤广广州证字第65195号公证债权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第二百五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刘小兰名下坐落于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朝阳东路富丽家园丽水湾丽涛居三梯405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7678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黎法官      联系电话:020-39122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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