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13执5440号询价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4 15:52:36 来源:
(2026)粤0113执5440号
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
关于申请执行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河支行与被执行人王辉英、陈绍君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本院已对被执行人王辉英名下坐落于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北路225号银都大厦807房产进行了网络询价,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询价价值为1568696元,京东大数据评估询价平台询价价值为1966520元。本院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参照上述结果平均值1767608元对财产作强制变价处理(第一次拍卖保留价不低于参考价70%;如第一次拍卖因无人出价而流拍,以第一次拍卖保留价下调不超过20%进行第二次拍卖)。如你对该评估的财产价值有异议,需在收到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如未按时提出,则按该评估结果作为参考价作进一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黎法官 联系电话:020-39122553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