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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粤0113执1380号拍卖裁定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4 15:54:04 来源:

(2026)粤0113执1380号之一

马炳灶、周勤丽:

关于申请执行人凌志源与被执行人马炳灶、周勤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4)粤0113民初18621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未在限定期限内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拍卖裁定书。裁定如下: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周勤丽名下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沿江北路28号中信金山湾花园20-25号楼地下车库2008号[不动产权证书号:粤(2018)佛南不动产权第0215969号]。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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