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13执4800号询价报告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4 17:21:46 来源:
(2026)粤0113执4800号
何应光: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被执行人何应光公证债权文书一案中,委托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对何应光所有的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南大道368号新光城市花园五期二街5号1703的房产作出《询价报告》,评估上述房产的价值分别为人民币5023398.6元、5553841元。因被执行人何应光(何应光,男,1965年7月9日出生,汉族,住广州市越秀区大新路440号4楼,公民身份号码44010419650709XXXX)下落不明,现将该《询价报告》公告送达,如对评估报告存有异议,请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