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13执3550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24 17:26:24 来源:
(2026)粤0113执3550号之一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被执行人:罗娟、刘宏光。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与被执行人罗娟、刘宏光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已拍卖被执行人罗娟、刘宏光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禺山大道168号1栋160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号: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44145号]得款1800382元,其中支付深圳市简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辅助拍卖费用18004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联系人:黄杰波、叶锐光 联系电话:020-39122796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