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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粤0113执4868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24 17:29:39 来源:

(2026)粤0113执4868号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

被执行人:广州市天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杨梅、张膨。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与被执行人广州市天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杨梅、张膨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案扣划被执行人杨梅存款38110元,其中为被执行人杨梅预留2025年11月(冻结银行账户的月份)至2026年9月共11个月的必需生活费用共29194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黄杰波、叶锐光      联系电话:020-39122796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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