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申请执行人林丽瑜、邱燕敏申请追加被执行人审查一案(2026)粤0113执异359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4 17:51:42 来源:

 

广东艾圣医皇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邱燕敏、林丽瑜与被执行人艾灸院(广州)健康管理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2026)粤0113执2368号]中,申请执行人邱燕敏、林丽瑜向本院申请追加广东艾圣医皇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本院以(2026)粤0113执异359号立案受理,现已审查终结。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执行裁定书,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粤0113执异359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一、追加广东艾圣医皇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为(2026)粤0113执2368号案的被执行人。二、广东艾圣医皇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于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对广州市番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穗番劳人仲案〔2025〕8110-8111号仲裁调解书中艾灸院(广州)健康管理科技有限公司尚欠邱燕敏、林丽瑜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发出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的,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日

 

Copyright 201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All rights reserved.
番禺区人法院 邮箱: gzpyfy@gz.gov.cn
本网站所有信息,均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