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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人(被执行人)广州鸿运食材配送有限公司、周丹花提出异议审查一案(2026)粤0113执异869号之一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4 18:03:27 来源:

 

杨小林: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徐富才与被执行人广州鸿运食材配送有限公司、杨小林、周丹花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一案[(2026)粤0113执3117号]中,异议人(被执行人)广州鸿运食材配送有限公司、周丹花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本院立案受理后作出(2026)粤0113执异869号执行裁定书。异议人广州鸿运食材配送有限公司、周丹花不服该裁定,提出复议申请。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文书,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复议申请书副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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