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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0113执5534号之二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10-08 15:15:26 来源:

(2025)粤0113执5534号之二

申请执行人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被执行人杨勇、何春梅、案外人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本院申请执行人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与被执行人杨勇、何春梅公证债权文书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拍卖成交被执行人何春梅、杨勇按份共有的位于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祈福新村22街E79号4楼房屋。申请执行人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申请以其上级机构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领取本案案款。

将本案执行案款637501元发放给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联系人:邓海峰      联系电话:020-3912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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