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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粤0113执4527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10-08 16:49:34 来源:

(2026)粤0113执4527号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被执行人:方钟涛、陈桂娥、吴苑莉、广州兴强建材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与被执行人方钟涛、陈桂娥、吴苑莉、广州兴强建材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扣划被执行人陈桂娥名下存款 21274 元,其中为被执行人陈桂娥预留的必需生活费用共 13270 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二〇二六年九月三十日

联系人:黄杰波、叶锐光      联系电话:020-39122796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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