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5174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10-08 17:10:49 来源: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唐耀波与被执行人陈兆文、周杏波物权保护纠纷一案,拟向被执行人陈兆文退回执行案款350元。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联系人:吴法官 联系电话:020-39122568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