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广州泽信建材设备有限公司申请追加被执行人审查一案(2026)粤0113执异565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08 20:20:18 来源:
梁钊荣: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广州泽信建材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东诚和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廖兴才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25)粤0113执6777号]中,申请执行人广州泽信建材设备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追加梁康贤、梁钊荣为被执行人。本院以(2026)粤0113执异565号立案受理,现已审查终结。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执行裁定书,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粤0113执异56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一、追加梁康贤、梁钊荣为(2025)粤0113执6777号案的被执行人。二、梁康贤于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在其未缴纳出资300万元范围内对本院(2025)粤0113民初752号民事调解书中广东诚和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广州泽信建材设备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三、梁钊荣于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在其未缴纳出资700万元范围内对本院(2025)粤0113民初752号民事调解书中广东诚和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广州泽信建材设备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自发出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十月八日

